澳門特首何厚鏵終於打老虎, 將涉及貪污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很多的報導也及予十分正面的評價, 捉貪絕對是應該的, 我亦相信何厚鏵亦應該掌握到十分足夠的證據才行動, 但我同時亦十分驚訝彼岸特區政府的做法。
為何歐文龍在未被定罪之前便可以被免職? 有說澳門跟中國大陸一樣, 行的是大陸法, 跟香港所行的普通法不同。 自己感覺是, 行大陸法的難免出現權力過大的情況, 現在由特首在未判決之前便可以公佈案件細節, 不正是在影響法庭? 如果在香港發生同樣的事, 曾特首已經可以被告"藐視法庭"。
另外, 沒法生此案件的話, 還不知道澳門的司長所管轄範圍可真大, 歐文龍這個"前"運輸工務司, 身兼的管轄範圍包括:
土地工務運輸局, 港務局, 郵政局,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 房屋局, 建設發展辦公室, 電信管理局,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民航局, 交通諮詢委員會,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 認可技術委員會......
澳門特區成立的規模當然不及香港特區之大, 所以架構方面較為簡單也是正常不過的事, 而法規也是源用以前澳葡政府的, 不過近年, 隨著澳門特區的發展, 一人身兼多份工作又是不是可以勝任? 而且當一人可以處理多個部門, 當發生左手交右手時又有誰人可以監察?
小弟去過幾次澳門, 對她的印象還算不錯, 沒有一海之隔的香港那方面的緊張, 吃的都比香港好和便宜, 居民也更加友善, 很可惜就算以我這個遊客身份, 也看出不少澳門還有很多有待改善的地方, 例如巴士應該減少超速, 多建行人路, 海關人員沒香港的有效率和友善, 住屋方面, 澳門政府好像不太關住房屋問題, 僭建建築隨處可見。
澳門近年的高速發展的背後, 發治和配套好像還未能緊跟環境的改變。特首權力過大, 警權過大, 公共建設透明度過低, 法制不完善等等, 可能成為澳門將來的發展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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